检测项目 | 检测标准号 | 检测方法名 | 限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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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 GB/T 18204.2-2014 |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8204.2-2014(8) | (8.1) |
前言
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分为六个部分:———第1部分:物理因素;———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本部分为GB/T18204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8204.23—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GB/T18204.24—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GB/T18204.25—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T18204.26—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18204.27—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和GB/T18204.29—2000《游泳水中尿素测定方法》,部分代替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中监测点的选择、公共场所监测的要求和监测数据整理。本部分与GB/T18204.23~27—2000、GB/T18204.29—2000和GB/T1722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现场测点选择、要求及数据整理放到相应的检验方法中;———删除了汞置换测定一氧化碳的方法;———增加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测定方法———增加了AHMT分光光度法、光电光度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测定甲醛的方法;———增加了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氨的方法;———增加了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测定方法;———增加了苯、甲苯、二甲苯测定方法;———增加了紫外光度法测定臭氧的方法;———增加了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测定空气中硫化氢的方法;———将甲醛检验的AHMT分光光度法和臭氧检验的紫外光度法修改为促裁法。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余淑苑、姚孝元、徐东群、宋瑞金、冯智田、朱一川、张晶、刘金忠、谈立峰、姜恩明、徐春雨、窦志勇、刘冲、刘宁、马英顺、张震、纪缨伦、贾洪波。本部分参加起草人:施小平、于慧芳、刘亚平、李凤霞、付强、马丽、王国玲、程麟钧、董小艳、孙群露、林弈芝、王爽、刘文杰、李韵谱、王秦、潘永宁、程慧、刘雪锦、李心意、李莉、吴礼康、邓凯杰、李曙光、张伟、张绍勇、张爱军、张锡斌、杨润、赵金辉。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原GB/T18204.23~27—2000、GB/T18204.29—2000全部内容和GB/T17220—1998中相应内容同时废止。GB/T18204.23~27—2000、GB/T18204.29—2000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8204.23~27—2000、GB/T18204.29—2000。GB/T17220—1998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7220—1998。服务范围:GB、GB/T、FZ/T品控检测、各类电商平台、商超卖场入驻质检。
被引用标准
引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