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部位和采集种类、技术要求和采集设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中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信息采集与管理。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video and image information collection in public security key areas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8-12-28实施日期:2020-01-01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起草单位: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河南省公安厅、成都神州数码索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等起草人:卢玉华、施巨岭、赵源、顾岩、余新康、邱嵩、闫雪、裴静、杨世峰、王晔、卢京辉、栗红梅、庄永、孔维生、钱晓东、张盛、季松页数:12页出版社:Specifications for video and image information collection in public security key areas出版日期:201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