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 检测标准号 | 检测方法名 | 限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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铟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13-2017 |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部分:铟及其化合物 |
前言
本部分为GBZ/T300的第1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Z/T160.83—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铟及其化合物》。本部分与GBZ/T160.83—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铟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主要起草人:聂莉、伊萍、曲宁、宋力伟、史立新。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Z/T160.83—2007。服务范围:GB、GB/T、FZ/T品控检测、各类电商平台、商超卖场入驻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