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 检测标准号 | 检测方法名 | 限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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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座椅 | GB 27887-2011 |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GB 27887-2011 | 只测动态部分 |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8章和第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ECER44《关于批准动力驱动车辆上儿童乘客座椅约束装置的统一规定》(修订本2)及随后发布的所有的增补件、堪误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与ECER44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本标准与ECER44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增加了“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定义(3.54),以明确ECER44中提到的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的含义;———增加了“ISOFIX固定点系统”示意图(图1),使标准使用者有直观清晰的理解。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按照GB/T1.1的表述方法,将ECER44中2.1条关于“ISOFIX固定装置”的定义编为本标准中的3.23;———按照GB/T1.1的表述方法,将ECER44中2.1.1条关于“儿童约束系统分组及类别”的内容编为本标准中的4.1;———由于中国的认证管理体制与欧洲不同,对ECER44中有关认证管理程序和生产一致性的内容不宜采纳,因此,删除ECER44中第二章2.38条“型式认证试验”的定义、2.39条“生产资质判定”的定义、2.40条“认证试验程序”的定义、第3章“认证申请”、第5章“认证批准”、第9章中9.4条“型式认证试验和生产资质判定报告应记录已有认证标记的检查以及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的检查”的要求、第10章“儿童约束系统型式认证的修改和延伸”、第11章“生产一致性”、第12章“生产一致性和认证试验程序”、第13章“对不符合生产一致性的处罚”、第14章“明确停止使用的产品”、第16章“负责进行认证试验的技术服务部门以及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和地址”、第17章“过渡期的规定”、附录1“有关在儿童约束系统方面遵守第44号法规的动力驱动车辆,其认证(或拒绝认证、或取消认证、或明确停止生产)的通知”、附录2“认证标志的排列”、附录14“型式认证流程图”、附录16“生产一致性控制”。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M、附录Q~附录X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P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武汉理工大学。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康贝(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贝儿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好孩子集团、广东乐美达集团、丰田汽车技术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阿普利佳有限公司、浙江葆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浙江万里安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幸运宝贝安全装置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博格凤凰织带有限公司、麦克英孚(宁波)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维菁、孔军、孙振东、袁健、张尚娇、方建军、尹爽清、董波、刘冠宏、严耀辉、陈文健、竺云龙、韩宏钧、林冲、彭炯明、何云峰、张司红、曹光明、葛如海、温日学、李强、张悦、冯涛、马晨蕾、徐立宏。本标准自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服务范围:GB、GB/T、FZ/T品控检测、各类电商平台、商超卖场入驻质检。
引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