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运行中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的节能监测项目、监测要求和方法、测试项目计算方法和节能监测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空气站内排气压力范围0.3MPa~1.6MPa,驱动功率18.5kW及以上的电动机驱动的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设在井下、涵洞和舰船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英文名称:Monitoring and testing for energy saving of air compressor unit and air distribution system替代情况:替代GB/T 16665-1996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发布日期:2017-10-14实施日期:2018-05-01提出单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归口单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贝克欧(上海)净化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志诚宏业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等起草人:孙晓明、赵跃进、丁晴、鲍洋洋、张缓缓、董鹏举、张伟、潘志旸、陈圣坤、章建、蒋建江、朱建国、王晶晶、彭恒、高宝华、刘庆卫、李大明、周胜、王根、袁玮、徐敏页数:16页出版社:Monitoring and testing for energy saving of air compressor unit and air distribution system出版日期:201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