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REACH法规附件XVII新增无机铵盐限制条款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22 来源:互联网

    2016年6月24日,欧盟委员会于官方公报(OJ)发布(EU)2016/1017,新增REACH法规附件XVII第65项关于无机铵盐的限制要求。规定2018年7月14日之后,含有无机铵盐的纤维素绝缘混合物或纤维素绝缘物品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除非这些混合物和物品中氨的释放量小于3ppm。该法规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背景信息

    2013年8月14日,依据REACH法规第129条第1段安全防护条款,法国通知委员会、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和其他成员国,声明其已经于2013年6月21日采取一项临时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建筑用纤维素铵盐中氨释放的暴露影响。

2014年6月18日,依据REACH法规第129条第3段条款,法国通过向管理局提交了一份附件XV卷宗启动限制程序,随后经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 SEAC)审查。

 

修定内容

    REACH法规附件XVII新增第65条,详细内容如下:

条款65无机铵盐

1.  2018年7月14日之后,含有无机铵盐的纤维素绝缘混合物或纤维素绝缘物品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除非这些混合物和物品中氨的释放量小于3ppm(以体积计为2.12 mg/m3),要求按第4段中规定的条件测试。

含有无机铵盐的纤维素绝缘混合物的供应商,应通知产品接受者或消费者关于纤维素绝缘混合物的单位面积*大允许含量,以厚度和密度表征。

含有无机铵盐的纤维素绝缘混合物的下游用户,应确保供应商告知的单位面积*大允许含量不能超标。

2.  第1段的规定不适用于市场上用作以下用途的纤维素绝缘混合物:仅用于生产纤维素绝缘制品或者在生产纤维素绝缘制品所使用的那些混合物。

3.  根据REACH法规第129条中(2)(a)条款,委员会于2016 年 7 月 14 日授权成员国的国家临时措施生效,第 1段和第 2 段的规定应从该日期起适用。

4.  为符合第1段第1条中所规定的释放量限值要求,应按照技术规范CEN/ TS16516来证明,要求如下:

(a) 测试的持续周期应至少为14天,而不是28天;

(b) 在整个测试周期中,氨气的释放量每天至少测试一次;

(c) 测试期间,氨气的释放量在任何一次测试中均不应该达到或超过限值;

(d) 相对湿度90%,而不是50%;

(e) 测量氨气释放量的适当的方法是可以使用的;

(f) 单位面积含量以厚度和密度表征,应记录纤维素绝缘混合物或物品采样期间的测试值。

   法规原文链接:

http://www.baijiantest.com/legal-content/EN/TXT/?qid=1466759397901&uri=CELEX:32016R1017

 

CTI建议

    REACH法规对于出口欧盟的企业影响重大,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法规动态并积*应对。CTI建议相关企业应对上游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尤其关注产品中高风险的部件,确保产品符合无机铵盐的法规要求,降低产品出口风险。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行业热点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