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b 时间:2022-11-17 来源:互联网
各有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环评文件编制监管体系,我局正在开展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工作,对在我市开展环评业务及住所在本市的编制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制度情况检查。为做好相关检查工作,我局拟向各有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单位应于6月19日(星期五)前向我局提交相关信息,具体包括编制单位信息表、环评业绩表、编制人员花名册、工作场所照片及信息公开承诺函,具体填报格式见附件1-5。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gzhjbh123@163.com,邮件主题为“环评材料-某某公司”,纸质版加盖公章、签字后邮寄至我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410室,电话:83203172)。
二、编制单位应对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我局收到编制单位提交的信息后,将根据编制单位的意愿,在我局网站或其他官方媒体对外公开相关信息,供建设单位参考选用。
三、为便于开展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工作,鼓励各相关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加入我市环评工作交流QQ群(375109875)。
附件:
1.广州市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信息表.docx
2.广州市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环评业绩表.docx
3.广州市环评文件编制人员花名册.docx
4.广州市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工作场所照片.docx
5.广州市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信息公开承诺函.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钟志选,联系电话:83203172)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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