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b 时间:2022-11-28 来源:互联网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标志标准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与方法、构成要素及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的编制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标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产品 products
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的结果。
注 1:有下述四种通用的产品类别:
- 服务;
- 软件;
-硬件;
- 流程性材料。
许多产品有不同类别的产品构成,服务、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的区分取决于其主导成分。例如:外供产品“汽车”是由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和服务所组成。
注 2:服务通常是无形的,并且是在供方和顾客接触面上至少需要完成一项活动的结果,服务的提供可以涉及,例如:
- 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上所完成的活动;
- 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上所完成的活动;
- 无形产品的交付;
- 为顾客创造氛围。
软件由信息组成,通常是无形产品并可以方法、论文或程序的形式存在。
硬件通常是有形产品,其量具有计数的特性。流程性材料通常是有形产品,其量具有连续的特性。硬件和流程性材料经常被称之为货物。
3.2 环境标志产品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指与同类产品相比,在满足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性能要求的基础上,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行为更加优越的产品。
3.3 标准限值 standard thresholds
指标准所制定的环境指标与要求的程度。
4 编制原则
4.1 环境特性原则
应围绕产品主要环境特性,制定控制指标和要求。
4.2 性原则
标准限值应划定在 20%~30%的产品可达到的水平。
4.3 国际化原则
宜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
4.4 适用性原则
应适用于中国产品的生产水平及中国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4.5 政策支持性原则
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4.6 技术进步原则
应积*采用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污染减排的技术和生产工艺。
4.7 兼容性原则
在编制环境标志标准范围、定义、分类、检验方法等内容时,宜采用已有标准的内容。
4.8 规范性原则
文字表述应准确、精练,物理量和计量单位应采用法定的量符号及法定计量单位。
5 编制程序与编制方法
5.1 总体要求
环境标志标准工作程序应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各有关文档参照此文件和 GB/T 1.1、GB/T 1.2 以及《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5.2 标准制修订的四个阶段
环境标志标准的制修订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组织行业、环保等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标准编制工作组;收集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国外相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志标准,相关产品的生产状况,工艺水平,废物回收利用、环境管理水平等相关数据和资料;根据收集的资料,分析行业发展现状、趋势;编制标准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提交标准制修订开题报告,采取函审或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开题报告的专家论证。
第二阶段:对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数据调查和必要的实测,了解企业生产工艺、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及污染过程控制状况;分析汇总相关资料和数据;制修订产品的环境要求、环境指标和指标值,配备必要的检验方法。向环保标准管理部门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第三阶段:环保标准管理部门发文征求社会各界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标准编制工作组对参加验证的企业进行环境标志标准验证;标准编制工作组汇总整理、进一步核查论证相关意见,修改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环保标准管理部门提交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第四阶段:环保标准管理部门主持召开标准审议会;标准编制工作组根据审议会的意见和建议,编制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报环保标准管理部门履行行政审查程序后发布实施。
6 构成要素
环境标志标准的构成要素及其编排示例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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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454-20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编制技术导则》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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