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作者:lfb 时间:2022-12-08 来源:互联网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铌/钽、锆石和氧化锆、锡、铅/锌、铜、钢铁、钒、磷酸盐、煤、铝、钼、镍、锗/钛、金、石油天然气等非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使用或产生的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设施在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整治及监护等过程应遵守的辐射环境保护原则与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伴生放射性物料的贮存及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23727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

HJ/T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伴生放射性物料

非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使用或产生的铀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Bq/g的原矿、中间产品、尾矿、尾渣和其他残留物等。

3.2 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

非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产生的铀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Bq/g的固体废物,包括采选及冶炼过程产生的尾矿、尾渣和其他残留物等。 基于放射性水平,将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分为2类。

第Ⅰ类:1Bq/g<铀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400Bq/g;

第Ⅱ类:铀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400Bq/g。

4 基本要求

4.1 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整治、监护等过程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4.2 伴生放射性物料的贮存及处置应遵循实践的正当性、防护与安全的优化、剂量限制和潜在照射危险限制的要求。

4.3 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 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单位应采取工程和技术措施,确保流出物达标排放;进行源头控制、综合利用、分类处置,做到废物小化。

4.5 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整治、监护等过程应采取措施保障设施的长期安全稳定。

5 一般要求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