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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普大讲坛聚焦食品安全 网上订餐小心隐形“无证摊贩”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晨报讯 日前,上海科普大讲坛邀请了中科院陈晓亚院士,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顾振华副局长、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教研室厉曙光教授在上海科技馆报告厅与公众共话食品安全,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探讨了无证摊贩、网络订餐平台等管理方式的改进。

    据介绍,市人大2011年制定了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办法,明确规定了上海摊贩的管理,比如由地方政府划出可以供摊贩经营的场所,可以允许摊贩从事经营,经营时间可以是24小时也可以是部分时间段。但在区域划出时间段内从事经营的摊主,必须到街道登记,由街道发给登记卡,凡是进行登记的摊贩食品安全有保证,如现在早上许多经由统一规划、有登记卡的早餐车。不过,夜排档本质上属于摊贩的范围,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街道或区允许这些摊贩经营。目前,政府部门正在尝试对夜市的有效组织管理方法,如去年在锦江乐园搞了台湾的夜市,也是摊贩,这是未来努力的方向。

    而除了夜排档等有形的“无证摊贩”,目前网上订餐平台中也出现了部分“无证摊贩”。近年,本市电商平台网上订餐增长量发展迅猛,远超食品商发展,某订餐平台**订单量会上万。但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说市民比较关心的“饿了么”之类的订餐平台,推荐的餐饮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无证摊贩。根据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网上经营者应具相关资质。消费者可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hfda.gov.cn“上海市餐饮服务安全等级查询”栏目查询送餐方是否具有经营资质,单位集体订餐时也应在该网站“信息公开→*新信息公开→食品”栏目查询订购盒饭、桶饭生产达标企业的膳食。

    对于无证摊贩,目前政府采取的是疏堵结合、挤压空间的管理方式,出于食品安全的考虑,专家呼吁公众对监管部门取缔、管理无证摊贩的执法行动给予理解。

    市民发现食品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对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目前,本市建立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及货值金额,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项奖励金额*低不低于500元,*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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