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注销仓单应当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仓单注销申请。交易所交割部门开具《提货通知单》。
2.自交易所开出《提货通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货通知单》持有人凭《提货通知单》到厂库办理提货事宜。
3.棉纱厂库商品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重量验收由提货人与厂库共同实施,以厂库检重为准,足量出库。质量验收以出厂检验报告为准,不另行验收。
4.棉纱厂库商品出库复检:重量异议应在货物出库前或交货时提出。质量异议(异性纤维含量除外),应在货物出库前提出。异性纤维含量异议,可在货物出库前提出;也可预留样品,保留申请复检的权利,并在货物出库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