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2-20 来源:互联网
食品商务网讯 2017年12月29日,国家卫计委公布2017年第13号公告,甜菊糖苷、红曲黄色素、胭脂虫红、胭脂树橙等多种天然来源的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
甜菊糖苷
功能 |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甜味剂 | 01.01.03 | 调制乳 | 0.18 | 以甜菊醇当量计 |
04.01.02.04 | 水果罐头 | 0.27 | ||
04.01.02.05 | 果酱 | 0.22 | ||
06.04.02.01 | 杂粮罐头 | 0.17 | ||
06.06 | 即食谷物,包括碾压燕麦(片) | 0.17 | ||
11.05 | 调味糖浆 | 0.91 | ||
15.02 | 配制酒 | 0.21 |
甜菊糖苷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风味发酵乳、冷冻饮品、蜜饯凉果、熟制坚果与籽类、糖果、糕点、调味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水果罐头(食品类别04.01.02.04)、果酱(食品类别04.01.02.05)、杂粮罐头(食品类别06.04.02.01)、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食品类别06.06)、调味糖浆(食品类别11.05)、配制酒(食品类别15.02)。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不超过4mg/kg·bw。
红曲黄色素
功能 |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着色剂 | 06.07 | 方便米面制品 | 按生产需要量使用 |
红曲黄色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糕点、熟肉制品、饮料类、配制酒、果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日本厚生劳动省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
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调节产品的色泽。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红曲黄色素》(GB 152 0173 3840.66-2015)。
胭脂虫红
功能 |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着色剂 | 16.03 | 胶原蛋白肠衣 | 按生产需要量使用 |
胭脂虫红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风味发酵乳、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冷冻饮品、果酱、糖果、方便米面制品、复合调味料、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胶原蛋白肠衣(食品类别16.03),用于改善产品色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不超过5mg/kg·bw。
胭脂树橙
功能 |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着色剂 | 16.03 | 胶原蛋白肠衣 | 按生产需要量使用 |
胭脂树橙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熟化干酪、再制干酪、人造黄油及其类似制品、冷冻饮品、果酱、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糖果、方便米面制品、焙烤食品、复合调味料、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胶原蛋白肠衣(食品类别16.03),用于改善产品色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不超过12mg/kg·bw。
可溶性大豆多糖
功能 |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增稠剂 | 01.02.02 | 风味发酵乳 | 6.0 |
可溶性大豆多糖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脂肪类甜品、冷冻饮品、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淀粉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焙烤食品、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日本厚生劳动省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
抗坏血酸
功能 |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抗氧化剂 | 02.01 |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 按生产需要量使用 |
抗坏血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在各类食品中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食品类别02.01)。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抗氧化剂用于食品。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二)工艺必要性 该物质作为抗氧化剂用于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食品类别02.01),延缓油脂氧化变质。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75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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