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编制说明

作者:lfb 时间:2022-11-18 来源:互联网

一、编制背景

现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05年11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9号,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与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对部门规章修改工作的总体部署,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组织对《程序规定》进行了修改,形成《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思路

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修改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主要修改内容说明

修改后全文共5个章节21条,即删除“第五章 期限”,有关内容融合至其他章节,条款作出较大调整。实施范围为生态环境部审批的建设项目,包括普通项目、海洋工程项目以及核与辐射项目,地方可以参考《程序规定》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地特点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与受理、技术评估与审查、 批准与公告 3 部分主要流程,以及与审批程序关系较为密切的内容。

一是删除不符合简政放权要求的表述。调整文件名称和适用范围,不再包括已经不需要审批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删除了不符合并联审批原则的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的有关表述。删除了已经取消的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具备环评资质的机构编制的有关表述。

二是增加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的表述。增加受理后发现未批

先建等行为的,对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移送处罚的有关表述。增加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五个不批”的情形不予批准的表述。增加对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存在质量问题的进行处理处罚或信用管理的表述。

三是增加优化审批服务有关表述。增加了生态环境部和技术

评估机构主动服务、加快审查的要求。简化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的受理要件为不超过4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明确建设项目审批申请的受理以网上受理为主,并可以采用邮寄纸质件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增加了建设单位可以撤回报告书(表)的表述。增加了审查和技术评估不收费的表述。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