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b 时间:2022-11-24 来源:互联网
一、任务来源与修订过程
任务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自 2017 年 2 月发布实施以来,在明确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相关主体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与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两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环境领域新法律的发布实施,以及管理办法在具体应用实践中出现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调整和完善之处,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修订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为此,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启动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并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具体负责起草。
工作过程
2018 年 11 月~2019 年 2 月,标准所接到修订任务后,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在与法规与标准司主管司领导和标准处负责人进行多次研讨和请示的基础上确定了修订基本思路与重点,结合新时期环境管理对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的要求起草了管理办法初步修改稿。
2019 年 2 月 22 日,标准处与标准所相关人员就初步修改稿进行讨论,进一步提出责任分工、审查内容和缺漏环节等的修改要求。标准所据此起草形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9 年 3 月 1 日,法规与标准司主管司领导和标准处负责人与标准所就修订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标准所对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编制说明进行进一步完善。
2019 年 3 月 12 日和 4 月 9 日,法规与标准司主管司领导和标准处负责人组织标准所就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两轮逐条修改,形成管理办法的修订部内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22 日,管理办法 及编制说明在部内各业务司局征求意见。4 月 23 日至 5 月 28 日,对各业务司局回复的意见进行处理,并根据意见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形成司务会审议稿。
2019 年 6 月 4 日,管理办法及编制说明通过了法规与标准司司务会审议。
二、现行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
与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与职能转变不相适应
2018 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了生态环境部,实现“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五个打通。随之,生态环境部三定方案发布,对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机构进行规定,与原环境保护部三定方案差别较大,标准工作涉及的司局名称等也发生改变。因此,需适应新的机构调整方案,修改管理办法中相关表述。
未将新出台的环境领域法律纳入制订依据
近年来,为全面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全国人大制修订了一系列新的环境领域法律。2017 年 6 月,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发布;2018 年 8 月,新制订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空白,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构成整体严密的生态环境法制网; 为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并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相衔接,2018 年 7 月,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完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2019 年 3 月 28 日修订草案通过司法部部务会审议,2019 年 6 月 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但管理办法尚未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列入制定依据中,需要及时补充,作为管理办法修订的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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