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珠海食品药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下月起生效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记者从市市场 监督 管理局获悉,《珠海市 食品药品安全“红 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日前正式公布,将于3月1日起施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严格的 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局政务网站上开设“红黑名单”专栏,将“红黑名单”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A

  九种情形须

  纳入“黑名单”管理
 
  “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了需实行“红黑名单”管理的几种情形:一是明确了“红黑名单”制度的法律依据、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公布的主体、一般性要求及信息共享问题;二是明确了“红黑名单”管理纳入的范围。“红黑名单”制度第六条规定了符合列入“红名单”管理的四个条件;第七条规定了必须纳入 “黑名单”管理的九种情形。
 
   B

  “黑名单”信息

  公布期限为两年
 
  “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红黑名单”信息的内容也作出具体规定:“红名单”信息应当公布当事人的主要事迹、认定办法、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等内容;对于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信息应当公布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以及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对责任人员,“黑名单”信息应当公布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以及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对涉案产品,“黑名单”信息应当公布其名称、批次、标识、批准文号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黑名单”信息公布期限为两年。
 
   C

  加大对失信企业

  和个人的处罚
 
  据悉,在“红黑名单”制定的过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人员的惩处机制,按照《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实施资格处罚,对已被剥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和个人,严格依法禁止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再次违法者依法从重处罚,甚至取消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资格。对仍可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将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将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其“一处失信、步步难行”。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行业热点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