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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在家叫外卖,零食网上买,现如今随着互联网与日常生活紧密程度的增加,普通市民特别是年轻人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大。鉴于此,加强网络 食品安全监管,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安全的食品,让创业者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仅是民生所向,更是食品药品 监督部门职责所在。记者今天从江苏省 食药监局获悉,《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6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重点围绕备案对象、工作机制、材料要求等方面对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对老百姓来说,从此网络购入食品也就等同于实体店的购物,对于出现的食品问题也可做到及时找到责任主体快速维权,有利于对于网络食品的经营和交易进行监督。
 
  《办法》将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细分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分支机构三大类。分别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分支机构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备案工作以及相关管理;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该办法,可自主确定辖区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含网络餐饮服务的备案管理权限和相关要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备案工作及管理。
 
  记者还注意到,在该《办法》中,首次明确了依法登记的食品小作坊可以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地方特色小作坊食品成为地方饮食文化的名片。
 
  对此,江苏食药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会加快平台建设,据悉,备案管理信息化平台已纳入省食药监局智慧监管与大数据工程。同时还将积*促成网络食品市场协同协作管理纳入《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与周边省份共同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主体排查摸底,全力保障网络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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