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莆田仙游一商家待售过期香肠 货值6元被罚5万元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3月5日,在莆田仙游县鲤城街道经商的个体工商户朱某收到罚单,其因待售5条过期的 鸡肉肠熏煮 香肠,不仅被市场 监管部门没收,还被处以罚款5万元。
 
  1月2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鲤城街道党校路朱某经营的食杂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柜台上发现5条过期的“双汇”鸡肉肠熏煮香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款第(十项的规定,当即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这些“双汇”鸡肉肠熏煮香肠是从双汇公司的经销商处购进的,具体进货日期朱某已记不清。“双汇”鸡肉肠熏煮香肠,70g/条,生产日期20170612,保质期六个月,共5条。该香肠进价是1元/条,共进了30条,已销售了25条,销售价是1.2元/条。朱某表示,这些食品在销售时都没有过期,被执法人员扣押的过期食品货值6元。
 
  执法人员认为,朱某在其经营场所柜台上摆放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其“退货停售食品”回收盒位置摆放错误的说法不成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款第(十项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款第(五项规定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已责令朱某改正该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罚款从之前的2000元至5万元,改成现在的5万元至10万元,可以看出国家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法生产者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市场监管局也发出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一定要定期检查自己的货架,及时下架过期食品;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发现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31举报。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行业热点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