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3月31日上午,家住兰州新区秦川镇的火先生向西部商报反映了他购买
3月31日上午,火先生告诉记者,他到兰州新区秦川镇的新福乐多超市买了1000多元的食物。火先生说,他买回家后,家人吃了很多,在打开吃话梅时,其母亲说话梅咬不动,于是仔细查看了包装袋上的标识标签,结果发现话梅已过期。这时他查看了未吃食品的生产日期,结果发现:酸梅粉、冰糖杨梅、辣椒角等很多食品都是过期的。同时发现买的面包打开包装不仅有一股味道,而且已经过期半年多,因买的物品多,结账时送了一个彩虹糖,结果也是过期的。
事后,他拨打12331向食药部门投诉。目前,就过期食品一事新福乐多超市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把这些食品退掉,然后适当的补偿一下,对于这样的解决办法他不能接受,他要求超市应给予他8~10倍的赔偿。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兰州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负责人说,他们接到投诉后已经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超市确有过期食品,而且火先生反映的购买到过期食品的事实也是存在的,对此,食药部门已对该超市进行立案查处。就火先生提出的赔偿一事,食药部门也进行了调解,因投诉人提出的赔偿条件超市无法答应,多次协调无果,对此,火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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