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江苏开展相关调研,有限开禁无毒
“食得一口河豚肉,从此不闻天下鱼”,河豚汤汁浓郁,鲜美异常、嫩滑无比,令很多人心向往之,但因河豚有剧毒,又有“拼死吃河豚”的说法。现在很多南京
食药监总局重申禁售河豚
河豚总是明里暗里出现在市面上,在大街小巷也可以找到以河豚为招牌菜的店家。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在相关问题的复函中再次强调禁售河豚。
复函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另外,现行食品标准并未涉及有关河豚及其毒素限量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将《鲜河豚鱼中河豚毒素的测定》、《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等标准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项目计划,将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在相关标准发布之前,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禁止食品经营者销售河豚。对销售河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河豚毒素测定标准正在制定
河豚因肉质细嫩、味道鲜美一直深受食客的喜爱,然而由于河豚毒素的存在,使得大家吃河豚也是“心惊胆战”。那么有了“毒素检测”这个立项,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河豚就可以放心食用了呢?对此,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的秘书长于学荣告诉记者,“该项标准是国家食药监总局委托江苏省食安办开展的河豚解禁后的食品安全监管调研工作,省餐饮行业协会作为参与单位之一,开展此项工作。”那么该标准会从哪些方面提出安全要求呢?于秘书长透露,“标准会从食材、加工、人员上进行严格要求。河豚种类达到200多种,经过人工养殖驯化后的可食用河豚品种要求达到无毒级;无毒的河豚也会当作有毒的河豚加工,严格加工过程;另外,一定要取得培训资质的人员方可上岗操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河豚的食用在国家法律上一直没有开禁。“现在主要是受制于《食品安全法》,该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烹饪原料。而河豚有毒是众所周知的,所以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行业协会的合理引导,使有限开禁食用无毒河豚成为可能。”于学荣说,现在有的企业已经通过科技攻关,将河豚的部分品种成功驯养、孵化,达到可食用无毒级河豚标准。
记者 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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