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近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的检查人员对一家有证有照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时,看到该厂正在组织食品生产的人员并非该企业负责人,而其产品的外包装袋上却仍印有该企业的厂名和qs编号。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此人既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没有营业执照,厂房内食品生产原料摆放混乱、地面油污横流、臭味满屋。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并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查明:该食品生产企业原来的老板将闲置的厂房出租给了他人,并将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qs编号及盖有自己企业公章的送货单和收据也出借给他人,默许对方假借自己企业名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记者了解到,目前平湖市场监管局已对该食品生产企业原老板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平湖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资质获取不易,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企业应珍惜自己的合法许可资质。”该负责人说。
对此,平湖市场监管局也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应对自己生产的食品严把质量安全关,若发现有他人假借食品生产企业名义从事违法食品生产行为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投诉举报。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