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本报讯(记者 崔小红为彻底整治我市
此次专项整治,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粮油经销单位、餐饮场所,以及建筑工地、厂校、机关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场所,以动、植物食用油为重点对象。针对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合格、劣质食用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内容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
生产加工环节:严格食用油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日常监督和抽样检验,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加工点和小作坊;检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相关要求组织生产,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出厂产品是否做到批批检验;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用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使用不合格食用油和使用散装食用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流通销售环节:全面清理整顿食用油经销户,严格食用油食品准入制度,监督检查进货查验、查验记录义务,严厉查处无流通许可证经营食用油行为;重点检查经销的食用油在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严厉查处销售无包装、无标签标识、无QS标志、无检验合格报告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违法违规行为。
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各类集体用餐单位使用食用油来源的监督检查,严格餐饮业食用油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监督检查用油单位是否执行禁止使用散装食用油的相关要求,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无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违规行为;监督用油单位落实废弃油脂清收规定,查看是否签订合法的清收协议,是否按规定清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4个月,重点解决和消除当前食用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使我市食用油的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得到规范,食用油流通市场秩序得到基本好转,乃至市场上不再销售无标识的食用油,餐饮企业不再使用不合格的食用油和散装食用油,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从而建立健全食用油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
此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食用油要尽量去大型食品超市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无包装、无标签标识、无QS标志、无检验合格报告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购买后要注意贮存温度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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