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餐饮业争议“最低消费被禁” 规定一刀切或有不妥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不久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企业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禁止餐企设置*低消费”的规定引发的争议还在继续。昨日,商务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就“禁止餐企设置*低消费”公开表示,此做法“具有明显强迫性,侵害消费者权益”、“是餐企利用优势地位加重消费者责任”、“会引发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然而,餐企对此存在异议,认为*低消费也是遵循市场规律、根据成本做出的适当行为。

    设*低消费因何而起

    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沈丹阳就《办法》中提到的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做说明。沈丹阳表示,**,设置*低消费具有明显的强迫性,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是否具有强迫性,是“禁止餐企设置*低消费”争议的核心问题。石景山某餐厅负责人认为,餐饮消费的开放程度很高,餐企不具有垄断性资源,因此在消费选择上不存在强迫性。通常情况下,包间都会专门配备1-3名服务人员,包间内的设施配备也比散台要好,基于这些投入,设置*低消费保证包间基本的收支平衡成为必要行为。

    庆云楼、老诚一锅等多家餐企负责人也对此解释,设置*低消费的通常都是中高端餐厅的包间,主要原因在于包间需要更高的服务成本投入。庆云楼餐厅经理表示,随着各项成本的上涨,仅靠上调菜品价格不能保证餐厅正常运营。“包间数量有限,占据空间和资源多,如果无限制使用,餐厅只能亏本运营。”

    什刹海某餐厅负责人表示,其餐厅受地理位置和经营面积的限制,只对仅有的两个包间设置了*低消费,目的还是为了不亏本。“餐厅要生存,因此不得不考量成本因素。”该负责人解释,同样品质的菜,在三环内和三环外的经营成本不同,“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餐厅不能随意采取提高价格的方式保证成本支出,只能通过其他的手段和方式缓解成本压力”。

    规定一刀切或有不妥

    沈丹阳提出,根据今年2月*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餐饮企业设置*低消费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做出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一家经营台湾菜的餐厅负责人则认为,“设置*低消费是餐企利用优势地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说法并不合理,因为餐厅通常会提前告知消费者*低消费的事宜。“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因此不能一刀切被认为不合理。”该负责人称。

    规定需要更多细则完善

    此外,沈丹阳表示,设置*低消费往往引发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之风。今年3月,中办和国办共同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意见》,提出为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餐饮企业不得设置*低消费额。

    从试行办法出台后社会各界的反映情况看,各方面普遍认为,明确规定禁止设置*低消费,有利于规范餐饮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消费新风尚,**餐饮行业进一步的转型发展。

    但一家主题餐厅的负责人认为“餐饮企业设置*低消费或许只能说是导致过度消费的原因之一,但非主要原因”,因此不能将两者直接画等号。其实浪费主要由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消费习惯引发的浪费,二是公款消费导致的铺张浪费。设置*低消费反而是鼓励消费者*大化地利用资源。

    亦有餐饮业内人士指出,《办法》中对于“*低消费”的模糊定义给他们的经营带来了不便。“到底怎样的情况算是餐企设置了‘*低消费’、是否有量化标准,《办法》并未明文规定,这很容易让消费者把我们的部分正规合法收费项目误解为是餐企在变相设置‘*低消费’。希望相关部门给‘*低消费’一个标准答案。”

    沈丹阳对此表示,现正在跟地方商务部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发改委、工商部门研究具体办法。

    事件回顾

    餐企设*低消费将被处罚

    9月22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12条明确提到,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并且第21条规定,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行业热点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