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人陈某收购
病死猪肉,加工后卖给 江西人余某,余某再加价卖给重庆女子冯某。为了让 猪肉成色更好看,冯某竟然添加会 致癌的亚 硝酸钠除味、提色。前日,随着陈某向石狮警方投案,三人全部落网。石狮警方称,这是石狮查获的首起 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病死猪肉加“料”除味提色 长旺/制图
6月17日早晨6时30分,石狮市农办、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湖滨街道一家菜市场内,从一辆摩托车上查获50公斤疑似病死猪肉,准备贩卖这些猪肉的冯某被当场抓获。当天上午,民警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又在冯某家中,查获疑似病死猪肉113公斤、亚硝酸钠3瓶。
根据冯某交代,当天下午1时许,民警抓获上线余某,查获70公斤疑似病死猪肉。经抽检,猪肉“猪圆环型病毒”检验结果呈阳性,系病死猪肉。
石狮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称,去年10月以来,陈某开始到处收购病死猪,并雇用江西人余某,在晋江永和镇陈某家中宰杀、处理病死猪。
随后,余某以每公斤4元至6元的价格,向陈某收购病死猪肉、猪内脏等,然后运到石狮蚶江镇冯某家中,以每公斤7元至8元的价格转卖给冯某,至案发共销售1000多公斤,牟利数千元。冯某再以每斤加价一至两元,销售给餐馆和个人,共牟利2000余元。
冯某交代,收到猪肉后,她发现,猪肉和猪排看起来还可以在市场上蒙混过关,但猪肚等内脏看起来很脏,为了使这些内脏的成色好一点,她用开水煮了一下,并添加一种名为亚硝酸钠的化学物质,亚硝酸钠可以除味、提色,但对人的身体有害。
目前,余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冯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已被石狮市检察院批捕。
案发后,陈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石狮警方刑拘并上网追逃。前日上午,迫于警方压力,陈某向石狮警方投案,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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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钠
闽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韩景立副教授说,亚硝酸钠也称工业盐,是一种白色不透明晶体,可以除味、提色,具有防腐作用。不过,亚硝酸钠有毒,人体摄入过多的话,严重的可能死亡。此外,亚硝酸钠还会跟人体反应产生致癌物质。由于亚硝酸钠具有咸味且价钱便宜,常被不法分子在非法食品制作时替代作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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