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本报讯(记者 李治燕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吃到
4月20日前,您可登录省法制办官网(www.sxzffz.gov.cn查看全文,并发邮件至shfzc87294499@163.com或发传真至029-87294499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省法制办。
食品小作坊实行年审制度
《意见稿》规定,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食品小作坊开办者办理许可手续并依法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小作坊禁止生产经营**
逐步推动食品摊贩集中化管理
在食品摊贩管理方面,《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适宜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地、街区、经营时间,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逐步推动食品摊贩的集中化管理。
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要具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售货的亭、棚、车、台,具有防雨、防晒、防尘、防蝇、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