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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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铬渣污染事件至今仍在发酵,8月30日,国际组织绿色和平对外公布了其在现场调查的结果,表明事故附近
8月31日,一场针对陆良铬污染的研讨会在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办公室举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已有近十位律师组成"陆良铬污染律师团",拟提起公益诉讼。
稻田存水严重污染
云南铬渣污染八月中旬被媒体大范围曝光后,绿色和平派出调查小组,从8月17日至8月25日历时九天,走访范围包括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厂区、该厂附近的兴隆村和小新村、叉冲水库等地区。调查小组采集样本、现场封存后,将样本送往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
记者了解到,调查组在陆良化工东南围墙外的龙潭出水口处,测得的六价铬浓度为24.25mg/L,而在附近的水稻田存水中测得的六价铬浓度为12.64mg/L.
根据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V类水中六价铬的浓度为0.05~0.1mg/L,I类水六价铬必须小于或等于0.01mg/L.由此,地下水出水口水体六价铬浓度甚至比V类水中六价铬标准高200倍以上,而水稻田中存水的六价铬浓度也高达限值的100倍以上。
绿色和平的报告中称,龙潭区域的地下水可能已受到六价铬的"*严重"污染。
马天杰说,"令人担忧的是,当地居民仍在这些被严重污染的地区耕种和放牧,或使用受污染的水进行灌溉。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暴露于铬污染之下,而没有人对他们提出警示或限制。"
"铬渣堆的存在对当地环境已构成持久性威胁,云南一省尚且如此,全国范围内的铬渣堆污染由此可见一斑。"马天杰说。
将启动公益诉讼
马天杰说,"此次云南铬渣污染事件再一次显示了'先污染,后治理'发展模式的巨大弊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铬渣堆就像国家所背负的巨大有毒债务。"
目前,各界关注受到此次铬渣污染的受害者能否得到赔偿,当地生态能不能得到一定的补偿等事宜。
如今由北京、武汉、广东、云南等地近十位律师组成的"云南铬污染公益律师团",正计划对云南陆良铬污染事件展开公益诉讼。
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向《每日经济新闻》称,此次公益诉讼可行的话,我们要引入一个新的机制,给予环保组织在执行过程中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并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据了解,"云南铬污染公益律师团"将**提出停止伤害的公益诉讼。但盈科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合伙人曾祥斌表示,目前为止,有关在哪一个层面的法院提出诉讼、具体诉求等问题仍在讨论中。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娟对记者表示,希望通过这一公益诉讼,由点及面,推动全社会对危险废物处置问题的关注。
针对此次云南铬渣污染调查,绿色和平呼吁环保部及相关环保局立即对全国现存所有铬渣堆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评估,评估范围应包括地下水等多种环境介质。针对存在的污染情况,应马上采取一切可能手段防止附近公众以任何途径(包括呼吸吸入、皮肤接触和食物/饮水摄取继续暴露于铬污染之下。
绿色和平进而建议,发改委和环保部应对"十一五"期间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进行重新审视,评估2010年全国铬渣堆全部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未能完成的具体原因。
新闻链接
环保部:开展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
9月1日,环保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要求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势头,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
会议指出,对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任务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处置完毕方可恢复生产。
张力军说,到今年年底前要集中力量,以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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