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凡提供有毒有害
*高可获5万奖励
市质监局出台了《关于食品生产企业重大质量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管理办法》,根据举报涉及范围、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该《办法》将奖励级别分为了重大、重要、较大及一般4个等级,*高等级的举报奖励金额高达5万元。“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配合情况,举报奖励也分为了三个等级,重大一级举报*高可获奖金5万元,二级举报奖励金额为一级举报的60%,三级举报奖励金额则为一级举报的40%。”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多人举报同一案件,是否都能获得奖励呢?“同一案件举报人只能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将奖励*先举报人。
举报期截至今年年底
哪些举报属于奖励范围呢?《办法》规定,如发现食品企业在生产加工中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或生产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均可拨打12365或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将举报信邮寄至重庆市质监局亦可。
该奖励《办法》已从2008年9月28日开始实施,有效期将持续至今年年底(12月31日)。“接到市民举报后,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确认,确认属实后,便将为举报人送去《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通知书》。”该负责人称,举报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就可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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