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国家工商总局: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国家 工商总局20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系统软件中,对 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

    通知提出,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是指在全国工商系统开发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系统软件中,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加注区别标志,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的计算机管理功能。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统一标准,及时修改现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系统。主要是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中增加“经营类别”项,其内容包括种植养殖类、食品生产类、食品经营类、餐饮类、其他食品经营类主体、其他类6个必录单选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相应选择后才能完成注册、年检和验照流程。只要经营范围中的商品有一项属于食品范畴,无论注明的是单一品种,还是注明“食品”大类字样,都要纳入食品类项下再选择相应细分类别。

    通知强调,该项工作是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的客观要求,对及时准确地识别查询、统计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提高监管的效能和水平将产生重要的作用。各地要采取措施,按照“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工作。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行业热点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