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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商标授权之“祸”上“黑榜”问题产品谁负责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2-28 来源:互联网

12月17日,国家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显示,江西江中安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安可”)生产的商标为“江中”的营养米粉(猴菇养护系列)榜上有名。

12月19日,江中集团发布声明称,“江中安可”“江中健康”等品牌产品均不属于江中集团旗下的产品,江中集团下属也没有“江中安可”“江中健康”等子品牌或子公司。

《中国经营报》记者就此事件进行调查,并发现上榜问题产品是由江中集团授予商标使用权而生产的,江中集团对问题产品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江中集团回应称,企业在此次事件中确实在履行监督权时有所缺失,未来将进一步制止江中商标使用的乱象。

上“黑榜”产品到底谁该负责?

12月17日,国家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的一则不合格食品通告显示,由江中安可委托江西威世杰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江中”的“营养米粉(猴菇养护系列)”水分不合格。

随即在12月19日,江中集团发表声明称,“江中安可”“江中健康”等品牌产品均不属于江中集团旗下的产品,江中集团下属也没有“江中安可”“江中健康”等子品牌或子公司。

在12月21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的说明》称:“上述企业(江中安可、威世杰)和该批不合格产品均与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关联。”

记者发现,江中集团在2010年、2015年授权江中安可使用“江中”食品类商标。江中集团方面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的可靠性。

记者注意到,此次被通报的问题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21日,也就是说,在2015年,江中安可的问题产品是江中集团的商标授权下生产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中安可方面,其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道出实情,在江中集团划归江西省国资委之前,江中安可曾被江中集团托管,在分家之后,江中集团拥有药品、食品等商标权,江中安可则拥有部分保健品、饮料等商标权。在此之前,江中集团希望可以推出“江中”商标的保健品——消食片,遂与江中安可达成了商标交换协议,即江中安可将保健品商标授权于江中集团,江中集团将食品商标中包括5类、10类、30类授权于江中安可。

此次事件的问题产品营养米粉(猴菇养护系列)包装上注明为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根据商标分类属于第5类别,根据已注册的商标显示,婴儿食品的商标所有权属于江中药业(30.820, 0.44, 1.45%)股份有限公司(江中集团子公司),江中安可使用此商标生产产品,是必须得到江中集团方面的许可和授权的。

记者查询到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换言之,江中集团授权给江中安可生产许可的同时,必须履行监督江中安可生产的产品的权利和义务。

对此,江中集团方面告诉记者,企业确实有对他(江中安可)生产的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但具体实施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企业能做的只能是尽快地补救,对江中商标使用的市场乱象进一步制止。

品源律师事务所王金华律师告诉记者,江中集团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如果将商标授权给江中安可,应该在商标局进行报批备案,如果没有备案则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作为消费者并不知情关于商标的授权行为,那么商标的权利人仍有在监管方面义务的缺失。

一个商标多家使用?

对于此次通报中所涉及的猴菇养护系列的营养米粉,并不是江中集团的旗下产品。但无独有偶,恰恰江中集团旗下确有江中猴姑米稀这款产品。记者发现,被通报的猴菇营养米粉同样印有广为消费者熟知的“江中”商标,也就是说除去两者在包装上有较大差别,两个产品的品牌名称主要在于“姑”与“菇”的区别。

此次江中集团的声明中称:“‘江中安可’’江中健康‘等企业生产了众多带有”江中“品牌的产品,江中集团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法律手段)来制止上述情况发生。”

2015年,江中集团将包括三九企业集团在内的5家公司以侵权江中猴姑饼干包装、装潢诉诸法庭。江中的负责人也公开表示:“市场上出现的仿冒品远不止上述五家。”记者注意到,江中集团注册的食品商标为“猴姑”,而包括江中安可的诸多商家则是将“猴菇”作为产品名称,所以“猴菇”一词,江中集团并没有商标的注册。

据公开资料显示,江中集团前身为江西中医学院校办企业,后划归江西省国资委。而江中安可则同样为江西中医药大学的校资企业,于2006年由江中饮料厂改制而成。

在2004年改制中,“江中”商标的药品、食品类别在江中集团名下;保健品、饮料类别在江西中医学院下属江中安可公司名下。

综上所述,江中安可拥有合法的“江中”商标使用权,和被授权生产带有“江中”商标的食品。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江中安可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根据江中安可的官网显示,江西江中安可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西中医药大学的校资企业,江中安可依托江西中医药大学雄厚的科研力量……致力于开发、生产促进人类健康的保健食品。在其官网上,记者发现江中安可旗下的产品包括“营养饼干——猴菇山药”“磨牙棒——猴菇山药”等。

记者发现,江中集团在2010年起开始进行股份混合改制,但是在混改后,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江西中医大学持有江中集团的2.152 0173 3840%股权。在国家企业登记公示系统中也证实这一点,江西中医药大学同时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中集团)和江西江中安可科技有限公司(江中安可)的事业法人。

在江中安可的官网上,记者还发现一篇与江中集团有关的声明,声明中指出个别经销商截取了*****考察江中集团的照片作为图片搭配宣传为个人所为,与公司无关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此次江中集团声明,品牌营销专家路胜贞告诉记者,因为存在历史上的原因,商标的使用处于一个商标多家使用的状态,这种现象在行业中广泛存在,所以无论米粉还是其他产品,只要使用江中的商标或者类似商标,就与江中集团有割裂不了的关系。所以,在中医药大学所属的江中安可公司生产米粉等相关产品时,江中集团应该是有所掌握和了解的。江中集团的澄清,是一种急于撇开自己的影响的澄清,不代表此前不知情。

记者就此相关联系江中集团,江中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江中集团此前也知晓上述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通过工商立案、法院起诉等措施,江中集团已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记者发现,江中商标的购买和收回的问题并不是**次,早在2004年,江中药业从大股东(江中集团)控股子企业的江中制药厂手里购买商标。购买商标需花费的9339万元几乎是当年公司两年的净利润之和。

产品已经召回?

记者调查中发现,国家商标总局并未有关于江中商标转让的声明,换言之,江中的商标转发受理通知书说明商标转让处于流程当中。但江中集团方面称,在2016年6月份,江中集团已经收回江中安可持有的所有“江中”商标。

江中集团方面也向记者证实,2016年6月底,江中集团向国家商标总局递交转让的受理通知书,一般来说,商标转让需要6~9个月的时间,目前还在转让流程当中,正式的转让证书可能还需要2~3个月的时间才能下发。按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声明正式下达之前,江中安可仍然拥有“江中”商标饮料、食品等使用权。

江中集团方面向记者透露,虽然商标转让还处于流程当中,但在6月底,也就是国家商标总局受理的同时,江中集团和江中安可已经达成内部协议,从2016年7月份开始,江中安可不再生产任何带有“江中”商标的产品,同时对于在市面流通的产品进行召回,对正在生产和召回的产品进行销毁。

但记者并未发现在食药监局有关江中召回产品的召回令,对此江中集团方面的解释是,在6月份,江中安可生产的产品并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所以并未向食药监局递交召回申请。同时江中集团方面坦言:“召回的产品非常有限,大部分产品仍然在市面流通。”

同时,江中集团和江中安可两方都向记者强调,此次出现问题的产品批次已经在**时间召回,并没有在市面上流通。(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孙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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