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5日零时起,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经营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2-28 来源:互联网

   通过“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无码禁售”,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禽类、水产品(以下简称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2021年1月15日零时起,没有“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经营。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黑龙江省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保证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赋码实现可追溯。

  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可在微信中搜索“黑龙江冷链”公众号进行手机端操作,完成主体用户注册,使用“黑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以下简称“黑龙江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同时,可以访问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下载用户操作手册、使用教学视频等资料。

  “黑龙江冷链”实行“首站赋码”,黑龙江首站经营者(从国外直接进口或从省外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黑龙江省的生产经营者)应在“黑龙江冷链”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的品种、数量、来源、流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承运车辆等信息。此后,进口冷链食品在黑龙江省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生产经营者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按照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15日零时起,没有“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经营。今后拟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于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活动前在“黑龙江冷链”中完成用户注册。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向消费者销售时,应在进口冷链食品销售柜台明显处加贴“黑龙江冷链”电子追溯码。消费者可通过“黑龙江冷链”公众号扫码查询该产品的来源、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不落实追溯管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无追溯信息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查。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行业热点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