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强制性国标明年6月实施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02-16 来源:互联网

【百检网讯】我国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据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李静介绍,该标准对童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化学安全

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机械安全

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

纺织附件

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和边缘

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依据年龄分为两类

适用年龄

<36个月:婴幼儿纺织产品

3岁~14岁:儿童纺织产品

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还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

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今后,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以以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作为参考。

两年实施过渡期

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整个婴幼儿和儿童纺织服装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戴红说,为了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

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说,设置过渡期的原因是因为该标准大幅提高了对婴童纺织产品的要求,企业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技术改造与升级。同时纺织产品为反季生产产品,生产、销售周期较长,消化库存需要一定的时间。

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或来电400-101-7153删除。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行业热点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