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13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描述政务信息资源特征所需的核心元数据及其表示方式。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县级及以上政务部门信息资源的编目、发布和管理。前言
DB37/T 352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为如下部分:——第1部分:编码规则;——第2部分:核心元数据;——第3部分:编制指南;——第4部分:……本部分为DB37/T 3521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DB37/T 2885—2016《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本次修订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的规定,增加了部分元数据实体和元数据元素。与DB37/T 2885—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为:——修改“信息资源标识符”元数据元素为“信息资源代码”(见6.3);——修改“信息资源提供方”元数据实体为“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见6.4);——增加“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元数据实体的“提供方内设机构”、“信息资源提供方联系人”、“信息资源提供方联系电话”元数据元素(见6.4.2,6.4.5,6.4.6);——修改“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元数据实体的“信息资源提供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见6.4.1和6.4.3);——删除“信息资源分类”元数据实体的“分类标准”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5.4);——删除“信息资源管理方式”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7);——增加“信息资源格式”元数据实体的“信息资源格式分类”、“信息资源格式类型”、“信息资源格式类型描述”元数据元素(见6.6.1、6.6.2和6.6.3);——增加“信息资源共享属性”元数据实体,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属性”元数据实体的“信息资源共享条件”、“信息资源共享方式”元数据元素(见6.7、6.7.2和6.7.3);——删除“服务信息”元数据实体,以及“服务信息”元数据实体的“服务地址”、“服务类型”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12、6.12.1和6.12.2);——增加“信息项信息”元数据实体,以及“信息项信息”元数据实体的“信息项名称”、“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敏感属性”、“共享类型”、“共享条件”、“是否面向社会开放”“开放条件”元数据元素(见6.10及6.10.1—6.10.8);——修改“信息资源更新频率”元数据元素为“更新周期”(见6.11);——删除“在线资源链接地址”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13);——删除“元数据维护方”元数据实体及其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14、6.14.1和6.14.2);——删除“元数据版本”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15);——增加“信息资源目录版本号”元数据元素(见6.12);——删除“元数据存储与表示标准”章节(见2016年版的第7章)。本部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山东省大数据局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明、逄锦山、李学民、赵一新、綦琳、史丛丛、闫雷、柯林森、陈洪波、陈玉平、黄明胜、张媛、赵硕、杨爱迪、李敏、李刚、王传伟、刘晓飞、桓德铭。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