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14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苗种渔药残留检测抽样的要求、抽样、抽样记录、样品封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销售环节中对水产苗种进行渔药残留检测时的样品的抽取和检测。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7/T 714-2007《水产苗种渔药残留监测抽样技术规范》,与DB37/T 71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部分条款的表述:将“检样”改为“试样”;修改了磺胺类的*小试样量,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改为喹诺酮类,恶喹酸归到其它参数里面等;——补充了样品检测方法;——附录A细化了试样制备方法;——修改了附录B的内容:删除了“育苗期”;“苗种体长”改为“苗种规格”。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英江、张秀珍、刘小静、宫向红、田秀慧、韩典峰、黄会、张华威、邹荣婕、韦余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日期: 2007年10月。本次修订为**次修订。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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