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18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除第4章分类中第2类、第6.2项、第7类以外的空运危险货物包装的分类、代码和标记、要求、性能检验、使用鉴定。 本标准适用于除第4章分类中第2类、第6.2项、第7类以外的空运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容积超过450L、净重超过400kg的空运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代替GB19433.1-2004《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通则》、GB19433.2-2004《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性能检验》和GB19433.3-2004《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本标准与上述标准的主要修改内容为:---对部分技术内容做了修改,使其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5修订版)、国际民航组织(ICAO)《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2007��2008 版)和国际航空协会(IATA)颁布的《空运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规范》(2008版)的有关技术内容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 和附录D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李宁涛、冯智稢、吕刚、张园、周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9433.1-2004;---GB19433.2-2004;---GB19433.3-2004。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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