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18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汉语的书面语(包括汉语和外语混合排版时的汉语部分)。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5834—1995,与GB/T15834—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编写规则(GB/T1.1—2009),对本标准的编排和表述做了全面修改;———更换了大部分示例,使之更简短、通俗、规范;———增加了对术语“标点符号”和“语段”的定义(2.1/2.5);———对术语“复句”和“分句”的定义做了修改(2.3/2.4);———对句末点号(句号、问号、叹号)的定义做了修改,更强调句末点号与句子语气之间的关系(4.1.1/4.2.1/4.3.1);———对逗号的基本用法做了补充(4.4.3);———增加了不同形式括号用法的示例(4.9.3);———省略号的形式统一为六连点“……”,但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连用(4.11);———取消了连接号中原有的二字线,将连接号形式规范为短横线“-”、一字线“—”和浪纹线“~”,并对三者的功能做了归并与划分(4.13);———明确了书名号的使用范围(4.15/A.13);———增加了分隔号的用法说明(4.17);———“标点符号的位置”一章的标题改为“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并增加了使用中文输入软件处理标点符号时的相关规范(第5章);———增加了“附录”: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主要说明标点符号不能怎样使用和对标点符号用法加以补充说明,以解决目前使用混乱或争议较大的问题。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对功能有交叉的标点符号的用法做了区分,并对标点符号误用高发环境下的规范用法做了说明。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阳、刘妍、于泳波、翁姗姗。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834—1995。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