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19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的术语和定义、设计设置内容、要求指标。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科目三)的场地以及相关设施的设置。前言
本标准中第1章、5.2.1、5.2.2、6.2、7.3、第8章、9.1、9.2.1、9.2.2、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T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与GA/T845—2009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考试车型”(见6.2,2009年版的第6.2);———增加了“考试项目设置原则”(见8.1);———增加了“小型汽车倒车入库”(见8.2);———增加了“桩考”(见8.3);———增加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见8.4);———增加了“侧方停车”(见8.5);———增加了“通过单边桥”(见8.6);———增加了“曲线行驶”(见8.7);———增加了“直角转弯”(见8.8);———增加了“通过限宽门”(见8.9);———增加了“通过连续障碍”(见8.10);———增加了“起伏路行驶”(见8.11);———增加了“窄路掉头”(见8.12);———增加了“模拟隧道”(见8.13);———增加了“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见8.14);———增加了“模拟高速公路”(见8.15);———增加了“模拟雨(雾)天湿滑路面”(见8.16);———增加了“模拟紧急情况处置”(见8.17);———修改了“场地电力与照明、场地智能信息系统”(见第9章,2009年版的第9章、第10章);———增加了“科目三考试路段设施设置”(见第10章)。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辽宁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锦、潘汉中、籍东辉、张政、宋加冰、何磊、汪浩、蔚勇华、王欣、华超、秦东炜、陈斌。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845—2009。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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