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19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户籍管理信息的基本数据项。 本标准适用于户籍管理信息数据的处理、交换和共享。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214.2—200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2部分:户籍管理信息数据项》的全部内容和GA214.1—200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1 部分:基本信息项》的部分内容。本标准以GA214.2—2004为主,整合了GA214.1—2004的人口基本信息(见2004年版的3.1),并用户籍管理基本信息(见4.1)替代。与GA214.2—2004相比,除标准名称、标准号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漏登人口补录信息(见4.5);———修改了迁(划)入信息(见4.6,2004年版的3.6);———增加了国外、港澳台回来定居及加入中国国籍落户信息(见4.7);———增加了退伍转业落户信息(见4.8);———增加了刑释解教落户信息(见4.9);———增加了失踪人员寻回恢复户口信息(见4.10);———修改了死亡注销户口信息(见4.11,2004年版的3.5);———增加了失踪注销户口信息(见4.12);———增加了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信息(见4.13);———修改了迁(划)出信息(见4.14,2004年版的3.7);———增加了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信息(见4.15);———增加了重登、误登注销户口信息(见4.16);———修改了项目变更更正信息(见4.18,2004年版的3.9);———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更正信息(见4.19);———增加了户属性变更信息(见4.20);———增加了主项变更申请审批信息(见4.21);———增加了准迁证办理信息(见4.22);———增加了准迁证迁移人信息(见4.23);———增加了迁移证信息(见4.24);———增加了迁移证迁移人信息(见4.25);———修改了公民身份号码赋码信息(见4.26,2004年版的3.10);———增加了漏登人口补录申请审批信息(见4.27);———增加了重登、误登注销户口申请审批信息(见4.28);———增加了补报往年出生申请审批信息(见4.29);———增加了迁入申请审批信息(见4.30);———增加了本地户籍人口流出信息(见4.31);———增加了未落户人员基本信息(见4.32);———增加了未落户人员登记信息(见4.33);———增加了未落户人员注销信息(见4.34);———删除了户成员信息(见2004年版的3.2)。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A214.1—2004和GA214.2—2004即行废止。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晖、刘耀祖、陈海东、余翔、肖勇、王立群、唐玉建、方鹏、李冰、张若峰、刘杰、陈海滨、闫建斌、赵斌、朱健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214.2—2004;———GA214.1—2004。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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