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25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的原则、内容、结构和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编写。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T 218—2009《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指南》。与GBZ/T 218—200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编写要求; ——删除了诊断原则的编写要求; ——增加了诊断依据的编写要求; ——修改了诊断分级或分期的编写要求; ——增加了鉴别诊断的编写要求; ——删除了原附录B(职业病诊断标准的格式); ——增加了附录B(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秋鸿、周安寿、孙道远、李晓军、余晨、谢晓霜、蒋轶文、夏玉静、谷京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854.1—1997; ——GBZ/T 218—2009。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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