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2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副产盐酸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由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盐酸。前言
本标准根据副产盐酸产品实际质量状况和企业标准,部分参照GB320《工业用合成盐酸》制定。本标准依据国内生产企业工艺状况、设备能力,将产品划分为31.000,20.0%,10.0%三种规格。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SAC/TC63/SC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锦西化工研究院、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鸿鹤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立明、邢兆伍、李富荣、金涛、王志敏。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SAC/TC63/SC6)负责解释。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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