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2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质量控制与集成的总则、技术流程、数据质量控制指标体系、数据质量评价方法、数据集成与汇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及省级行政区陆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过程中数据质量控制与集成,其他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过程中数据质量控制与集成涉及的操作环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生态状况定期遥感调查评估方案》(环办生态〔2019〕45 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质量控制与集成的总则、技术流程、数据质量控制指标体系、数据质量评价方法、数据集成与汇交等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与以下标准同属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系列标准:《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HJ 1166—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67—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草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68—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69—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荒漠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70—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格局评估》(HJ 1171—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质量评估》(HJ 1172—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HJ 1173—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问题评估》(HJ 1174—202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项目尺度生态影响评估》(HJ 1175—2021)。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5 月 12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