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3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信息集成系统的组成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信息集成系统的技术设计与建设。前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代替MH/T 5103-2004《民用机场信息集成系统技术规范》。与MH/T 5103-2004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民用机场信息集成系统技术规范》修改为《民用运输机场信息集成系统技术规范》; ——改为规范性引用 CB/T 22239(见第 2 章); ——修改了术语的定义(见第3章,2004版第3章); ——修改了缩略语的定义(见第4章,2004版第4章); ——修改了民用运输机场信息集成系统建设的基本规定(见第5章,2004版第5章); ——增加了机场运行数据库的技术要求(见6.1); ——增加了企业服务总线的技术要求(见6.2); ——修改了应用软件功能要求(见6.3,2004版第9章); ——修改了网络技术要求(见7.1,2004版第6章); ——修改了服务器技术要求(见7.2,2004版第7章); ——修改了数据库技术要求(见7.3,2004版第8章); ——修改了数据接口的要求(见8.1,2004版第10章); ——增加了外部接口的要求(见8.2); ——增加了信息安全的技术要求(见9.1); ——增加了运行安全的技术要求(见9.2); ——增加了数据安全的技术要求(见9.3); ——增加了网络安全的技术要求(见9.4); ——增加了系统性能的技术要求(见第10章);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欣、陈晓、李雪晖、战嘉馨、刘青、李坤、杨翰超、薛玲祥、李志、张新华、陈丰华。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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