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0-31
标准简介
为加强粮食仓房维修改造的管理,配合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节约土地、减少投资,完善与提升仓房功能、提高利用不着率,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未到使用年限或已到使用年限但经鉴定主体结构仍可继续使用的粮食房式仓、浅圆仓与筒仓的维修或改造。前言
本规程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5项粮食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任务的通知》(国粮办展[2006]142号)的要求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了各地粮食仓库维修改造的经验,参考了建设部和其他行业维修改造标准的规定,体现了对粮食仓房维修改造的特点。本规程广泛征求了粮食行业设计、建设、管理、监理、施工及安装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后经专家审查会审查定稿。本规程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维修改造评定标准及范围、房式仓、浅圆仓、筒仓。为便于理解和应用,对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本规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管理,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时,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邮政编码450052,传真0371��67789203,电子信箱zzlysjy@public2.zz.ha.cn)。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主编单位: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本规程参编单位:河南工业大学、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江苏省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王振清、王薇、范量、牛淑杰、侯业茂、郭金勇、马志强、程四相、张亚莉、黄海荣、杨璐、郑培。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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