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1-0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人间布鲁氏菌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前言
本标准第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WS 269—2007《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本标准与 WS 269—2007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缩略语(见第3章);——增加了胶体金免疫层析试验(见4.3.1.2、附录C.2);——增加了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见4.3.1.3、附录C.3);——增加了布鲁氏菌培养物涂片革兰染色检出疑似布鲁氏菌(见4.3.1.4);——修订了诊断原则,增加了临床诊断(见第5章和6.2);——增加了布鲁氏菌的培养,血培养仪培养布鲁氏菌的方法(见D.1和D.1.1);——修订了布鲁氏菌的培养中双相血培养瓶培养布鲁氏菌方法(见D.1.2);——修订了布鲁氏菌的培养中病理材料培养布鲁氏菌培养方法(见D.1.3);——增加了布鲁氏菌的鉴定及相关具体试验(见D.2);——增加了布鲁氏菌的核酸检测及BCSP31聚合酶链式反应(见D.2.5和D.2.5.1);——增加了AMOS聚合酶链式反应(见D.2.5.2);——增加了布鲁氏菌基因组DNA提取操作方法(见D.2.6);——增加了布鲁氏菌实验生物安全要求(见 D.3);——删除了平板凝集试验(PAT)(见2007年版的C.1.1);——删除了皮肤过敏试验(见2007年版的C.2);——删除了布鲁氏菌培养的接种未受精鸡卵法(见2007年版的C.3.1.2);——删除了布鲁氏菌培养的尿液培养法(见2007年版的C.3.2);——删除了血培养的生物学分离布氏菌法(见2007年版的C.3.4)。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北京地坛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疫布氏菌病预防控制基地、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步云、李兴旺、王大力、姜海、张秋香、毛玲玲、程均福、米景川、徐卫民、徐立青、田国忠、刘熹。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WS 269—2007。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