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1-0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结核病的分类方法、检查方法和病历记录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结核病的分类。前言
本标准第 3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WS 196—2001《结核病分类》。 本标准与 WS 196—2001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非活动性结核病分类(见 3.1、3.3); ——将气管结核病、支气管结核病、结核性胸膜炎纳入肺结核分类和管理(见 3.2.2.1)。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解放军第三〇九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黎霞、成诗明、周林、李亮、赵顺英、周新华、屠德华、朱莉贞、林明贵、刘二勇、赖钰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 196—2001。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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