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2-11-04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生产有关农事活动中已使用的农业机械的分类及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机械化管理对农业机械的分类及统计。农业机械的其他行业工作可参照执行。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是对NY/T 1640-2008《农业机械分类》的修订。本标准与NY/T 1640-2008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本标准的范围;——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原则及规定;——删除了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大类;——增加了畜牧机械和水产机械两个大类;——删除了地膜机械、仓储机械、棉花加工机械、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利设备、太阳能设备、日光温室设施设备、塑料大棚设施设备、连栋温室设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共12个小类;——增加了食用菌生产设备、水产捕捞机械、温室大棚设备3个小类;——删除了“网围栏”、“保温被”、“太阳灶”等品目;——增加了“圆草捆包膜机”、“养蜂平台”、“吸鱼泵”、“船式拖拉机”等新发展的品目;——调整了部分品目所在的小类、部分小类所在的大类及个别大类的位置;——除“其他机械”大类外,在小类及品目中,删除了“其他”项。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1/SC 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良、宋英、韩雪、白蒙亮、王心颖、祁福长、曲桂宝。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1640-2008。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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