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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香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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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详情
食品用香精检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香精。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食品用香精
由食品用香料(2.2)与食品用香精辅料(2.4)组成的用来起香味作用的浓缩调配混合物(只产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制品除外,也不包括增味剂)。食品用香精可以含有或不含食品用香精辅料。通常不直接用于消费,而是用于食品加工。
2.2食品用香料
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食品用香料包括天然食用香味物质,天然食用香味复合物、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烟熏食用香味料、食品用合成香料。
2.3 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
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为其香味特性而制备的--种产品或混合物。它是以食材或食材组分经过类似于烹调的食品制备.工艺制得的产品。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中必定含有非酶褐变产物。
2.4食品用香精辅料
为发挥食品用香精作用和(或)提高其稳定性所必需的任何基础物质(例如抗氧化剂,防腐剂,稀释剂、溶剂等)。
2.5对照品
企业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进行鉴定和评香,确定为检验用的特定物质。
2.6液体香精
以液体形态出现的各类香精。
2.7乳化香精
以乳浊液形态出现的各类香精。
2.8浆膏状香精
以浆膏状形态出现的各类香精。

检测标准

序号 检测标准 检测对象 检测项目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大肠菌群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折光指数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水分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甲醇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相对密度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砷(以As 计)含量
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粒度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色状

检测报告作用:

1、项目招投标:出具权威的第三方CMA/CNAS资质报告;

2、上线电商平台入驻:质检报告各大电商平台认可;

3、用作销售报告: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报告,让消费者更放心;

4、论文及科研:提供专业的个性化检测需求;

5、司法服务: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数据;

6、工业问题诊断:验证工业生产环节问题排查和修正;

百检检测流程:

1、电话沟通、确认需求;

2、推荐方案、确认报价;

3、邮寄样品、安排检测;

4、进度跟踪、结果反馈;

5、出具报告、售后服务;

6、如需加急、优先处理;

检测检测特点: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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