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 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3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 部分:商用电炉灶、烤
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36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b)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
本部分代替GB4706.52—200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52—2001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3.110;
———取消了6.2中的注101,增加了“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至少为IPX3,其他器具至少为IPX4”的要求,取消了6.101;
———7.12.4增加了对嵌装式器具的规定;
———13.2中仅保留了I类驻立式器具泄漏电流的容许值,取消了其他有关规定;
———13.3修改了试验电压的数值;
———修改了16.2中泄漏电流的限值;
———增加了19.11.2;
———修改了22.101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22.109;
———增加了24.1.4;
———取消了29.1;
———修改了29.2;
———取消了30.3;
———修改了30.101中燃烧试验的相关内容。
本部分的附录N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裕富宝厨具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市赛思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喜达客(青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市新丽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荣麦烘焙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州红菱电热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警盾京西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旭、李继萍、周红卫、唐树松、张文才、孙勤、叶广川、黎锡荣、李炳良、李进栋、陈石军。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06.52—2001。
1、项目招投标:出具权威的第三方CMA/CNAS资质报告;
2、上线电商平台入驻:质检报告各大电商平台认可;
3、用作销售报告: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报告,让消费者更放心;
4、论文及科研:提供专业的个性化检测需求;
5、司法服务: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数据;
6、工业问题诊断:验证工业生产环节问题排查和修正;
1、电话沟通、确认需求;
2、推荐方案、确认报价;
3、邮寄样品、安排检测;
4、进度跟踪、结果反馈;
5、出具报告、售后服务;
6、如需加急、优先处理;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