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000.21-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本部分代替GB 20595—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呼吸或皮肤过敏》。
本部分与GB 20595—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英文名称为“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21:Respiratoryor skinsensitization”;
——增加次级类别“1A 和1B”相关内容;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
——修改了表1表题内容,将“类别”修改为“分类标准”;
——修改了“判定逻辑”的部分语句,并将“图1”作为附录A;
——修改了原表4和表5部分内容,作为附录B;
——修改了原表2和表3部分内容,将“图形符号”修改为“符号”,“名称”修改为“信号词”,“危险性说明”修改为“危险说明”;并一起作为附录C;
——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并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7章;
——增加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的标签样例,作为资料性附录E。
GB 30000 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呼吸道或皮肤致敏性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说明、分类标准判定逻辑、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呼吸道或皮肤致敏性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分类和标签。
1、项目招投标:出具权威的第三方CMA/CNAS资质报告;
2、上线电商平台入驻:质检报告各大电商平台认可;
3、用作销售报告: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报告,让消费者更放心;
4、论文及科研:提供专业的个性化检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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