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首页 我的订单 400-101-7153

河南:销售过期食品 商家赔偿千元

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15 来源:互联网

    10月22日,临颍县 消费者周女士从某超市购买了价值18元的 香肠,购买后发现该 食品 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3日, 保质期为120天,经计算发现已经过期,遂 投诉至当地工商部门要求超市赔偿。
 
    对于此事,超市表示不是故意销售 过期食品,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而消费者是知假买假,存在恶意消费的主观故意的嫌疑,所以超市不能接受如此高的赔偿要求。
 
    工商人员表示,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 食品安全法》**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经协调,超市方赔偿周女士1018元。(崔鑫
百检网专注于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搭建互联网+检测电商服务平台,是一个创新模式的检验检测服务网站。百检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简化检测流程,提升检测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检测电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从根本上降低检测成本提升时间效率,打破行业壁垒,打造出行业创新的检测平台。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嘉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 宁波图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 江苏力之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行业热点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