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荀彧 时间:2022-09-16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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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QB/T4079 《按摩基础油、按摩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_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Ali 00008—2017 《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
(一)产品质量检测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测方法 | 风险分层 | |
1 | 标识标志 | 依据《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7.1 标示产品名称、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生产厂或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成分、执行标准、合格证明、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用目测、尺子测量的方法进行标志标识检查。 | 标识标志不合格 | |
2 | 包装 | 依据《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7.2包装印刷的图案和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色泽均匀一致。标贴粘贴应正确、牢固。产品包装瓶、软管、袋、罐等容器整体应光滑、整洁、厚薄均匀,无明显划痕无破碎、裂纹、毛刺(毛口),密封严密不外漏等。 | 用目测的方法进行包装检查。 | C | |
3 | 外观 | 均匀一致,无异物 | 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 C
| |
4 | 气味 | 符合标识说明及规定气味,无异味 | 用嗅觉进行鉴别。 | C | |
5 | 耐热稳定性 | (40±2)℃保持24h,恢复室温后外观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 | 《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6.2.1 | B | |
6 | 耐寒稳定性 | (-10±2)℃保持24h,恢复室温后外观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 | 《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6.2.2 | B | |
7 | pH值(25℃) | 水基型:3.5~8.5 | 油基型:—— |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 B |
8 | 酸值(以KOH计,mg/g) | 水基型:—— | 油基型:≤5 | 按QB/T 4079附录A执行。 | B |
9 | 过氧化值/mmol/kg | 水基型:—— | 油基型:≤5 | 按QB/T 4079附录B执行。 | B |
10 |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 ≤500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 | B | |
11 |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 | 不得检出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 | A | |
12 |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 不得检出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 | A | |
13 |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 不得检出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 | A | |
14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 | ≤100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 | B | |
15 | 汞,mg/kg | ≤1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 | A | |
16 | 铅,mg/kg | ≤10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 | A | |
17 | 砷,mg/kg | ≤2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 | A | |
18 | 镉,mg/kg | ≤5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 | A | |
19 | 甲醇,mg/kg | ≤2000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 | A | |
20 | 防腐剂 | 配方中所用防腐剂必须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三章表4所列的物质,使用要求应符合表中规定。 | 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 | B | |
21 | 净含量 |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_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按照JJF1070标准执行。 | C |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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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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