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检网 时间:2021-11-22 来源:互联网
2020年6月15日,欧盟发布新POPs法规(EU)2019/1021的修订案(EU)2020/784,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增加到法规附录I,此修订案将于2020年7月4日生效,与REACH附录17条款68中关于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生效时间一致。预计,欧盟委员会会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从REACH法规限制物质清单中删除。
新增的具体内容如下:
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时间 |
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 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 1)PFOA及其盐含量小于或等0.025mg/kg 2)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和小于或等于1 mg/kg 3)用作运输中的可分离的中间体的物质生产碳链长度小于或等于6的含氟化合物时,PFOA相关物质的浓度小于或等20mg/kg,委员会应不迟于2022年7月5日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4)用于生产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和含聚四氟乙烯微粉的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中,PFOA及其盐的浓度不超过1mg/kg。委员会应不迟于2022年7月5日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 2020年7月4日 |
5.考虑到豁免,应允许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PFOA及其盐类和PFOA-相关化合物用于以下目的:
1) 至2025年7月4日
2)至2023年7月4日
3)至2020年12月3日:
全氟辛酸(PFOA)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和不可逆转的影响。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PFOA衍生物被广泛用于各种消费品领域,常用于纺织品防水涂层和服装、纺织品和地毯的防污涂层等产品表面处理。
如有任何相关咨询请联系我们:
Nina Hu
021-5339 5659
Vivian Li
020-8213 9298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